2010军婚家属探亲假路费报销范围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12

问: 2010军婚家属探亲假路费报销范围是什么?

答: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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