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与患有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吗?

发表时间:2006-03-22 浏览次数:419

在一定条件下能。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延伸阅读

2016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

诺基亚裁员,公司需要支付多少补偿金给劳动者才算合法

诺基亚公司裁员,哪些劳动者不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