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标准

发表时间:2011-05-04 浏览次数:367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却不能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如果你发现你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补发其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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