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发表时间:2011-12-16 浏览次数:419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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