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取消的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2-01-31 浏览次数:151

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消失的,劳动者无法继续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应当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另行派遣,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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