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发表时间:2012-09-10 浏览次数:448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酒店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证据?

律咖网律师解答:

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期间可要求双倍工资。工资条,考勤,人证,录音,工作服,社保记录等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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