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发表时间:2011-12-16 浏览次数: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 劳动合同 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劳动合同 。无效的 劳动合同 ,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见,以假身份证的姓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构成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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