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发表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474

很多人不懂劳动诉讼时效是什么,从而导致错过诉讼时效,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

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 因为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规定时效,而是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没有劳动法规规定提出工伤伤残评定的时效和提出仲裁的时效,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中认为,应在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后一年内提出工伤待遇仲裁,否则视为超过时效。

诉讼时效: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15天。

延伸阅读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浅析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