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还能接受当事人新增诉讼请求吗

发表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198

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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