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抵押金或者扣押职工的身份证?

发表时间:2005-04-28 浏览次数:39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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