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解决?

发表时间:2005-12-01 浏览次数: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延伸阅读

试用期过后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怎样维权

农转非退休职工补贴纠纷不属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