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函(拖欠租金)

发表时间:2014-01-14 浏览次数:325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函(拖欠租金)

(20 )沪 律函第 号

a公司:

本律师接受b公司(以下简称“b”)委托,就贵司拖欠b 服务合同纠纷事宜,致函如下:

据b反映,20 年 月 日,贵司与b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期满后,双方又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 年 月日至20 年 月 日, 两份合同约定b租赁办公房屋给贵司,同时为贵司提供物流中转操作服务。

(1) 20 年 月至20 年月期间,b为贵司提供中转平台操作服务, 个月的服务费共计 元,贵司均未支付,扣除 合作押金 元与货物赔偿 元,贵司尚欠b操作服务费 元。

(2) 《 服务合同》表明,b将房屋出租给贵司,每月租金元,租期为 ,租金贵司均未支付,租赁期满后,b多次通知贵司退房,贵司均未回应,由此产生的房屋占用费共计 元。因此贵司尚欠b房屋租金、占用费与水电费共计 元。

综上所述,贵司尚欠b操作服务费与房屋租金及占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

本律师经审核b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客观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贵司与b的服务关系与租赁关系合法有效,b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贵司应当恪守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现要求贵司于收到本律师函3日内,向b支付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同时b保留追究贵司违约责任的权利。如贵司逾期仍未退还或者没有退还完毕,b将依法维权,通过司法途径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审慎,以免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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