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马拉松比赛猝死,律师称若抢救及时组委会无责

发表时间:2012-11-21 浏览次数:147

19日,广州马拉松10公里选手陈杰不治身亡,年仅21岁。在组委会与陈杰家人协商善后赔款事宜时,家属提出100万的赔偿,由此引发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该数额属“狮子大开口”。陈杰的家人则表示,这只是为了让其年迈的双亲晚年过得好一点。关于赔偿款问题,广州马拉松组委会与陈杰家人目前并未达成一致,协商仍在进行中。对此,有 律师 认为,只要组委会尽到了及时抢救的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只要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次事故,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猝死,主要是自身体质造成的,组织者只要抢救及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赵绍华说,马拉松是一种剧烈的运动,参赛选手对自己的体质应当有一个评估,最好进行专业体检,以确定可以参加何种比赛。此次事故中,若组织者为选手购买了商业保险,死者家属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款,组织者也可以支付一定金额的抚恤金,以抚慰死者家属。

相关法律知识:

侵权责任 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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