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

发表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228

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

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延伸阅读

打官司要钱吗,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到法院起诉程序(含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5大黄金时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