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345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

辩护人和代理人有什么不同呢?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职责不同

辩护人的职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代理人的职责:根据当事人的授权范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法律地位不同

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一方。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人约束。当事人和他的家属要求做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可以做有罪辩护,当事人和家属已经认罪的,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

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是当事人的代表,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三、权利来源不同

根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推荐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参加诉讼。

辩护人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一切权利。

代理人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行使权利。

四、身份要求

辩护人的身份要求: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代理人的身份要求:

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五、什么情况下委托辩护人?什么情况下委托代理人?

委托辩护人

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监护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的其他当事人随时可以委托代理人。

其他当事人包括: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及其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监护人。

不服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申诉人。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代理当事人申诉时不能以辩护人身份讲话。做被告人辩护人时不宜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问题发表意见。

律师在诉讼中以辩护人和代理人双重身份出现时,必须办理不同的委托手续。

如律师为一起杀人案的被告人做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律师出庭前准备好辩护委托书和代理民事诉讼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为一未成年人抢劫案出庭,同时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监护人的代理人出庭,也要准备两份不同的委托书。

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诉,一律用授权委托书,而不能用辩护委托书。申诉中律师只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必须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当事人陈述,而不能以辩护人名义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律师才能接受当事人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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