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诉讼时效的四种适用范围

发表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432

民事诉讼时效的四种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 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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