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担任仲裁员?

发表时间:2010-07-08 浏览次数:155

《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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