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275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延伸阅读

一个案子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审结

开庭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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