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适用仲裁简易程序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18

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仲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争议金额在20万以上,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本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序、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延伸阅读

上诉期间

中止审理

简易程序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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