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规定

发表时间:2009-02-27 浏览次数:20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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