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伤害事件频发 辽宁教育厅拉响学生安全警报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141

据辽沈晚报报道,本学期开学以来,辽宁省发生了数起中小学生校外伤害事件,死伤十几人。昨天,辽宁省教育厅通报了3起学生伤亡事故,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防止中小学生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通报介绍,三起事故分别为:3月23日,铁岭市清河区境内一无人看守的铁道与公路交叉口,一辆载有22名中学生的中巴客车与运煤火车相撞,1名学生当场死亡,4名学生重伤。

4月7日,朝阳市建平县榆树林子镇房申小学8名学生放学后,到一石材厂玩耍时将院内存放的一些化学药品混合,造成化学药品发生强烈反应,致使7名学生被烧伤。4月8日,沈阳市第53中学一名学生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后当场身亡,另一名学生被撞成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辽宁省教育厅通知强调,这些事故虽然发生在校外,但已造成了学生伤亡,血的教训十分深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级中小学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将校内外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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