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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322

今天,国务院纠风办召开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华建敏国务委员、李至伦部长发表重要讲话,并对2006年全国纠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教育系统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下面汇报三个问题:

一、三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回顾

200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与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始终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经过各地政府和部门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三年共组织5.6万个检查组,检查了各级各类学校87.6万多所,清退违规乱收费金额13.2亿多元,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纪政纪处分5931人,其中794名校长被撤职。一些地方教育收费已不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正在积极推进,大多数学校收费进一步得到规范。群众举报明显下降,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访局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05年教育收费举报与2004年同比分别下降了29%、30.3%和31.4%,违规收费项目金额、违纪案件数均有下降。群众对教育行风满意度不断升高。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中央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依然严峻。目前,产生教育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在高压形势下取得的治理成果还不巩固、还很脆弱,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弹。一些地方乱收费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学校还很严重,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以改制为名的高收费问题,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超比例问题等等。对此,人民群众很不满意,反映依然强烈。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穷国办大教育”依然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教育投入依然严重不足与教育事业应适当超前发展之间的矛盾,优质教育资源匮乏,学校之间的差距大与广大群众期盼教育公平、接受高质量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义务教育发展现状与广大学生家长为子女接受教育的选择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必须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发展中逐步解决。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从今年起,治理教育乱收费进入一个新的起点。其标志一是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春季开始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第一次对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收费和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现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两项重大举措,为落实政府加大教育投入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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