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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提出和受理
发表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162

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所在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债权人、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

3.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

4.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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