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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之破产程序的终结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179

下列各项中,破产程序应当终结的是()。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c、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d、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abcd

解析: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包括:(1)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4)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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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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