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之破产程序的终结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179
下列各项中,破产程序应当终结的是()。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c、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d、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abcd
解析: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包括:(1)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4)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中级经济法之破产程序的终结”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