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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普通程序
发表时间:2012-03-09 浏览次数:70

公司解算以后,清算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财产均由董事会负责保管。当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公司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

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

3、接管公司债务

4、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为了解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

15、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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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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