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破产法 > 重整 > 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认可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 对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认可,是首先应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一般分为四个组来表决(按债权分类)。各个组均通过表决时,重整计划即获通过。然后由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咨询律师: 胡骅
[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咨询律师: 胡骅
[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
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 1.表决程序。 (1)会议召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就是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这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其议题还应当包括核查债权和其他必要事项。 (2)分组表决程序。在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时,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内容有哪些?
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重整计划的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内容齐备。总的来讲一个好的重整计划大体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 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 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 3.针对债权分类,制定出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在债权清偿方案中,应规定各类债权的清偿时间、金额和清偿方式等。 4.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期限。 5.其它应当包含的内容。
咨询律师: 胡骅
[重整计划] 重组协议(二)
股”(以下简称“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股份(以下简称“ads”)形式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约证交所”)上市(以上合称“综合募股”)。为此
咨询律师: 刘波
[重整计划] 重组协议(一)
2.重组内容的确定 3.重组的生效 4.重组的落实 5.税项 6.相互赔偿 7.不竞争 8.争议的解决 9.签署的生效 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母公司”); _______________(筹),是经批准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号:_________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筹委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股份公司”)。 鉴于:母公司为依法在_________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母公司已得到_______字_______号文批准,作为主要发起人进行部分改制,并联合其他社会法人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公司。母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的主要生产车间(抗菌素、抗艾滋病药物中间体等)和配套设施,_________车间、_________中心和综合办公楼及其所在土地所有权,公司持有的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并联合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
咨询律师: 刘波
[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内容
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重整计划的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内容齐备。总的来讲一个好的重整计划大体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 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 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整计划] *ST锦化破产重整遭抵制
债主的另类“讨债” ——*st锦化破产重整遭抵制 事件回放:2010年3月19日,*st锦化(现更名为“*st化工”)经债权人申请被葫芦岛中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st锦化制定的重整计划, *st锦化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st锦化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60%,用以清偿债务;普通债权人的债权9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按5%的比例清偿。此重整计划遭到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抵制:中小股东认为公司陷入破产大股东难辞其咎,全体股东按同一比例让渡股份对小股东不公,且让渡比例过高;债权人则发现*st锦化资产严重缩水,认为*st锦化存在利用重整程序漏洞企图逃债之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于是,中小股东及债权人通过投反对票、向证监会投诉等方式表达抗议。结果,出资权益调整方案因大股东参与表决而在出资人组获得通过,重整计划虽经两次经债权人会议表决,但均未获得优先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的通过。但是,*st锦化向法院提交了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批准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st锦化重整程序。 律师发言(臧小丽):据统计,自《破产法》实施以来,已有29家上市公司进入破
咨询律师: 胡骅

重整计划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