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放宽医疗广告限制

发表时间:2013-07-21 浏览次数:381

据当地媒体报道,马来西亚政府从28日起允许本国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在报纸、黄页或网站上宣传其医疗服务,但是广告内容仅限于客观信息,不能夸大其词误导公众。

马来西亚卫生部部长蔡细历当天在出席私立医院协会卫生保健会议开幕式后向媒体宣布,从即日起,本国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公布其名称、地址、医疗资质等基本信息,刊登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照片,以宣传马来西亚的卫生行业并为公众就医提供更多便利。但他同时指出,所有机构和个人在刊登广告之前,必须得到马来西亚医疗广告委员会的批准和许可。

蔡细历说,卫生部是在充分咨询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医药协会和相关学术人员的意见后做出上述决定的,他希望此举能推动国内医药旅游业的发展,为马来西亚赚取更多外汇。

据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在此之前禁止任何形式的医疗广告,医疗从业人员的照片亦不能在媒体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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