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326

1.受理部门:医教股(联系电话:3908183)。

2.工作时限:5天。

3.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核定科目表;

(3)从业人员《医师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

(4)特殊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

4.办理依据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2)省工商局、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粤工商〔1999〕联字1号)。

5.办理程序

(1)填写医疗广告申请表格;

(2)蓬江区卫生局医教股审核符合规定的加具初审意见;

(3)交申请者到市卫生局进一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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