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广告及其责任主体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345

商品房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商品房广告的责任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主是商品房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广告经营者是指受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广告发布者则是指为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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