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标准

发表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延伸阅读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环境保护法常识:白色污染治理对策

[漳州]平和县江流域水环境整治 打造国家级生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