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能够自行更改姓氏吗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360

本人5岁时随母亲改嫁后,随了继父的姓氏,二十几年前,母亲、继父去世,我现在有了儿子,儿子的姓氏是我现在的继父的姓氏,可是现在我岁数大啦(现在儿子7岁),想把我儿子的姓氏改成我生父的姓氏,也就是我未随继父之前的姓,可以吗?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

相关法律知识: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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