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眼睛的伤害程度有什么标准?

发表时间:2013-08-14 浏览次数:401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3.一侧眼球摘除

4.双眼低视力2级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

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

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拓展阅读:

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延伸阅读

老太就餐摔伤谁之则:餐厅摔伤谁的责任

面对难闻的油烟,我们想知道油烟扰民哪个部门负责呢

精神病人承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