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诉讼时效是否有时效期

发表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143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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