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发表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232

浙江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省的量刑标准具体为: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

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量刑。

以上是浙江省2013年5月份以后,最新的关于盗窃数额的量刑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张建飞 律师

2013 年 6 月 2 6 日

延伸阅读

高校学生因一女生打架致一死,打架斗殴致死如何处罚

男子偷女邻居内衣裤后扔掉构成盗窃罪吗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全文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