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330

网友咨询:我朋友涉嫌聚众斗殴被逮捕, 双方大概有几十人, 我朋友这边还死一人, 他只是从犯 ,像他这样会怎样判?

律师回复: 1、关于你说的“从犯”。刑法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你朋友所谓“从犯”是法官认定,还是你们自我感觉?如证明你朋友不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并且此时对方无重伤、死亡情况:你朋友这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组织者构成聚众斗殴罪。你朋友则不构成犯罪。

2、 如对方有重伤、死亡的情况:聚众斗殴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时“从犯”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则你朋友可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从犯从轻处罚。

3、你朋友这边死亡一人的情况:此处主要是对方构成转化后的故意杀人罪的条件,不能直接减轻你朋友的罪。

延伸阅读

刘先生投诉社区麻将馆扰民,在小区开麻将馆犯法吗

男子持刀尾随女子入室抢劫,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赌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