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罪名
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贪污贿赂罪]
受贿多少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多少构成犯罪? 本溪律师 解答: 要查明了该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借用、占用或者消费的数额达到法定数额,即可以犯罪处理。 具体操作中应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 长期借用住房、小汽车、移动电话,或者居住他人出钱装修的房屋的,数额的计算应为使用的年限乘以每年的折旧费,假如还有代交的费用,如汽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电话费等,应该加上。 2.
咨询律师:
胡骅

[贪污贿赂罪]
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抚顺律师 解答: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销售假药罪;既主产又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国家历来对药品的生产与经销的监督管理十分重视。
咨询律师:
胡骅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罪名解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律师,请问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南阳律师 解答: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律师,我姐夫被人故意打成重伤,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驻马店律师 解答: 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补助金,残疾人生活器具费以及受害人所抚养家属的抚养费,另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过这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罪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濮阳律师 解答: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的认定: 第一,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基础 第二,派出所逮捕犯罪嫌疑人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粤高法发(2013〕1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发布实施。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焦作律师 解答: 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死亡,这无疑也对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故意伤害罪和 过失致人死亡 罪的区别有哪些? 新乡律师 解答: 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二者相近之处是: 1、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在主观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往往都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 2、二罪根本区别在于,前罪具有伤害他人朝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 过失致人死亡 罪? 安阳律师 解答: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定金 违约金 赔偿金三者的解释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的适用规则如下 首先,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关于强迫卖淫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
律师,你好,请问关于 强迫卖淫 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 仙桃律师 解答: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伪证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伪证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邯郸律师 为你讲解: 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咨询律师:
胡骅

[渎职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是哪三种? 咸宁律师 解答: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河北律师 为你讲解: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从法律关系上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同于其他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的突出特点是,该财产在其被侵占之前业已为行为人。至于财物是公共财物还是私人财物,在所不论。在公共财物临时委托私人保管的情况下,侵占公共财物是可能发生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贪污贿赂罪]
怎样的行为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咨询律师:
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网上造谣滋事
因策划了多起网上造谣事件,网名“秦火火”、“立二拆四”的秦志晖、杨秀宇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分为四种情况,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贪污数额的认定
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何确定? 鞍山律师 解答: 一、贪污多少构成犯罪 1、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