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和交大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3-08-17 浏览次数:221

怀化律师 解说: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巨大和较大的区别在于处罚的力度不一样。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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