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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网络诽谤罪的诽谤案例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345
2009年7月13日,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由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吸引了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西安鑫龙公司副总经理韩兴昌,严重危害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情节严重,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韩兴昌在网络上发帖披露汉中市万邦集团董事长涉黑和拖欠四川灾区农民工工资、殴打农民工,并组织工人到汉中市政府和陕西省人大上访后,被公安机关立案追捕并长期采取强制措施。这致使韩兴昌健康状况恶化,取保候审期间,留下遗书赴京上访。韩兴昌的遭遇引起了社会及网民的同情,一些网民指责公安机关不该插手。
这起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件再次掀起了网民和媒体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诽谤罪、逮捕嫌疑人并由公诉机关起诉等司法机关行为争论的高潮。令人称奇的是,当事双方组织的法学专家的论证结论完全相反;办案机关也数十次开会研究,为几个焦点问题伤透脑筋:究竟是甲地还是乙地管辖?应该是自诉还是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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