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连续4年骂大街被判一年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133

“痛快痛快嘴还能被判刑?”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一名连续4年坚持“骂大街”的农民吴某以一年有期徒刑为代价,终于服了这个理儿。

昨天,记者在凌源市法院了解到这一“离奇”的官司。

吴某今年57岁,1998年他与自家兄弟在当地法庭打官司。输掉官司的吴某对法官心存怨恨,4年来多次到法院和主审法官黄某的办公室指责谩骂,并在法庭门外大墙上、县委、县政府、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外墙上、当地农贸市场周边墙上、市区电线杆等处,用粉笔写上谩骂黄某的语言。

2002年10月,被“骂”得忍无可忍的黄某终于将吴某告上法庭。今年6月13日,凌源市法院审理了该案。最后,吴某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

延伸阅读

2016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怎么判刑

轻微伤拘留有案底吗

怀疑妻子外遇把情敌拘禁这样的行为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