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被砍成轻伤如何赔偿

发表时间:2012-10-16 浏览次数:368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法律咨询:

2012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被对方用刀砍伤,当时大量失血 120来的时候接近休克了,现在还没有做伤情鉴定,缝合了30针左右。

医院的报告写的:1 右前臂皮肤撕脱伤;2 右前臂内侧、中间皮神经损伤;3 右小指伸肌、尺侧屈腕肌、尺侧伸腕肌部分断裂、缺损伤;这种伤势属于轻伤吗?对方私了的话一般要求赔偿多少合适?他们只给了医药费就没管了。对我直接经济损失(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有1万余元。现在派出所的意思让我们能和平解决最好。如果已经是轻伤,我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要他赔多少呢?楼上楼下,我不想把事情做绝,只要他合理赔偿我也不深究。我的想法是赔2万都算了。这个要求合理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如果已经构成轻伤那么是涉嫌刑事犯罪是不能私了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相关法律知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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