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胺酮(k粉)自2008年1月1日其成为一类精神药品

发表时间:2008-01-01 浏览次数:32

氯胺酮(k粉)自2008年1月1日其成为一类精神药品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将氯胺酮从原来的二类精神药品提高为一类精神药品,位列38位。

同时由二类精神药品提高至一类精神药品的还有位列52位的三唑仑( triazo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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