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142

无论你是什么人,在商品流通非常频密的今天,你首先肯定就是一个消费者。即使你不直接购买商品,你也必须要使用商品。而只要你使用商品,你就与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了消费法律关系。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人们在使用商品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即使不是相关商品的直接购买者,同样可以依法求偿。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第七条至第十五条的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依法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安全消费权;消费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结社自治权;人格尊严权;损害求偿权;获取知识权;监督建议权。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的权利与商家的义务基本上是相互对应的。也就是说,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基本上就是商家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消费者的首要权利是安全消费权,相应地,商家的首要义务就是保证其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即商家的首要义务就是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全消费权

《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前已述及,安全消费权是消费者首要的、第一位的权利,这不仅仅在于公民的人身安全是国家法律所要保护的最大法益。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基本的心理在于通过消费活动,使其获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而如果其消费过程存在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毁的非安全因素,自然也就完全悖离了其消费的初衷。所以,我国《消法》将安全消费权列为消费者的首要权利。

认识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应当从以下方面来衡量和把握。

1、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强制性要求。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符合社会公认的安全、卫生等条件。

2、设立了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安全消费设施,并积极采取了相应的救助方式。这主要表现在:

(1)当发现所售产品出现不安全因素时,商家应当立即采取告示、召回、更换等手段。防止出现安全隐患的产品致人损害。

(2)在服务性消费中,商家的服务设施和救助手段要符合基本的安全要求,如游泳馆应当有浅水区和深水区的相应标示,有必要的救生专业人员。溜冰场应当在容易碰撞的位置加装防护垫,等等。

在日常消费中,最容易为商家所忽略、也最容易使广大消费者模糊的是,当受到的侵害是来自商家之外的原因造成时,往往商家总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由此,就产生了防护义务、救助义务及责任承担问题。例如,某甲在溜冰场溜冰过程中,被场外飞来的不明飞石砸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某乙在一酒家吃饭过程中,突然被从外面冲进来的人殴打,持续时间近10分钟,尽管某乙请求酒店工作人员给予帮助,但酒店人员以自身安全为由,不予理会,且也没有协助报警。后加害者离开后,根本无法查到其下落。对于某乙因伤住院的相关费用由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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