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 号 】 (2004)昆刑一初字第107号
【 判决时间 】 2004年4月24日
【审 判 长】 刀文兵
【审 判 员】 张兆龙
【人民陪审员】 杨德华
【 审理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案 号 】 (2004)云高刑复字第492号
【 判决时间 】 2004年6月2日
【审 判 长】 吕俊
【审 判 员】 王新龙
【代理审判员】 张宣平
公诉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朱彬彬、李云兵,代理检察员朱立。
被害人:唐学李,男,白族,1980年6月11日出生,云南省泸水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本市翠湖北路52号云南大学学生宿舍。
诉讼代理人:李俊华、孙可,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邵瑞杰,男,汉族,1982年1月17日出生,广西苍梧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鼎鑫公寓6幢317宿舍。
诉讼代理人:翟建,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卢泽铭,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杨开红,男,苗族,1982年4月15日出生,云南省开远市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鼎鑫公寓6幢316宿舍。
诉讼代理人:耿国平、陈磊,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龚博,男,汉族,1983年6月12日出生,陕西省勉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鼎鑫公寓5幢418宿舍。
诉讼代理人:陶武平、王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男,白族,1954年7月14日出生,云南省怒江僳僳族自治区泸水县人,农民。系被害人唐学李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先和,女,汉族,1958年3月3日出生,云南省怒江僳僳族自治区泸水县人,农民。系被害人唐学李母亲。
诉讼代理人:李俊华、孙可,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男,汉族,1945年4月19日出生,农民,广西梧州市人。系被害人邵瑞杰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燮梅,女,汉族,1954年8月8日出生,农民,广西梧州市人。系被害人邵瑞杰母亲。
诉讼代理人:卢泽铭,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男,苗族,1953年10月15日出生,云南省开远市羊街区人,农民。系被害人杨开红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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