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
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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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
民诉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是原告的基本权利之一,如果撤诉不损失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又是出于原告的真诚自愿,法院会准许撤诉的。 补充内容: 1、撤诉概念: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2、撤诉的情况: 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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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的时间。 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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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诉讼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二、诉讼时效中断 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2.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口头、书面均可。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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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程序由几个阶段构成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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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辩护]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控诉人提出控诉的部分或者全部进行反驳、申辩,以说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项的诉讼活动。辩护是一种基本诉讼职能,它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 补充内容: 1、刑事辩护简介: 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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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辩护的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34条规定,我国辩护的种类主要有: 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委托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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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辩护人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有要求公安机关对被起诉人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3、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指控的犯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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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辩护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上述义务应当依法追究辩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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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 辩护律师必须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在辩护过程为必须自始自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必须依照事实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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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指南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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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制度]
刑事类问答
事发经过:因一人要占领摊位无故殴打我母亲(经鉴定为轻微伤),后我到现场,要教训那人,那人的父亲出来劝挡,双方引起打架。经鉴定,那人伤势为轻伤,他们指控伤势来源系我殴打所致,因为在打斗中我与那人的父亲在争抢木棍,后那人不知何故摔倒在地,不清楚他伤势来源。我会适用强制措施吗,期限多长? 解答: 如果你涉嫌故意伤害,可能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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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回避的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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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回避的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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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的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期限有下列三种: 1、一般期限。 (1)直接起诉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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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
对起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主要是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和起诉程序。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在程序上和条件上有欠缺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若因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对该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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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
诉讼中的期间的计算
不论刑事、民事,都不包括在途期间,即不应将在旅途中所消耗的时间计入法定或指定期限之内。在期满前将诉讼文书交邮的,不算过期。中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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