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

发表时间:2009-02-24 浏览次数:17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3月10日法(民)复[1990]3号《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精神,当事人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有正当理由,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延伸阅读

刑事诉讼法上公开审理及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

法律中的真实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