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

发表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108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

(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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