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赔偿的情形
发表时间:2005-01-31
浏览次数:0
(一)与行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服刑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自伤自残的行为;
(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