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

发表时间:2010-07-09 浏览次数:391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

3.委托书文本;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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