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公证也有效

发表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243

遗嘱公证 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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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正的遗嘱是否有效?

张先生的母亲有三个子女,母亲去世前一直和张先生生活在一起,并亲笔写下遗嘱,将现有住房留给张先生,但是没有公证,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律咖网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该条规定,张先生母亲所写的遗嘱,虽然没有经过公证,但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也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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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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