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发表时间:2013-08-13 浏览次数:351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员审核财产协议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

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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